公职人员与教师夜摘豆角引纠纷,湖南常宁通报

作者:综合 来源:知识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11-01 12:34:39 评论数:

7月9日,公职常宁市“6·30”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此发布情况通报称,教师近日,夜摘引纠清远市某某工业设备专卖店网传我市一教师摘村民豆角被发现后引发纠纷,豆角其中一村民受伤,纷湖另有两名公职人员涉事。南常宁通

经公安机关调查,公职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谭某文(男,教师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约张某(男,夜摘引纠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豆角陈某然(女,纷湖某小学教师)吃晚餐,南常宁通后由贺某(男)代驾返回。公职途中,教师谭某文、夜摘引纠陈某然看到菜地有豆角(占某文家所种),在偷摘时被占某文妻子欧阳某艳发现,双方协商购买所摘豆角。后占某文和母亲李某英到场,双方交流中矛盾激化,占某文电话告知其弟占某成,占某成与朋友陈某文(男)、朱某(男)赶到现场。交涉争执中,占某成将烟头扔向陈某然,并和占某文、陈某文、朱某一道殴打谭某文,李某英和陈某然互有拉扯,欧阳某艳、张某、贺某未动手参与。清远市某某工业设备专卖店公安机关接张某报警到现场处置后,事态平息。

根据调查及占某文本人证实,其右手掌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是自己在击打谭某文头部时造成,并非对方打伤。谭某文和陈某然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事件中盗窃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双方均无异议。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也已介入调查,将依规依纪处理到位。

湖南常宁一老师夜摘村民豆角引纠纷,另有两公职人员涉事,当地警方介入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常宁市两公职人员和一名教师夜里摘村民的豆角,被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7月8日,村民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老人并无大碍,但老人有个儿子受伤,已做伤情鉴定。

常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是张某、谭某,另一名教师为陈某某,确因摘豆角引起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涉事人员摘的豆角(视频截图)

夜摘豆角引发纠纷

7月8日,据常宁市市民李阳透露,6月30日晚,张某、谭某、陈某某(女)相约吃饭,返程时他们在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村华岁商贸城附近停车,陈某某去上厕所,看到一旁地里的菜长得好,摘了一把豆角欲带走。随后,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其家人发现有人摘豆角,双方发生争执。冲突中有人受伤。李阳称,据其了解,张某、谭某分别疑是常宁市人社局、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某疑是常宁市培元小学教师。

“我知道是谁,(具体单位)我不方便说。”老人的亲属王成称,涉事的确实是张某、谭某、陈某某。

王成提到,事发当晚是老人及其大儿媳及大儿子占某某先发现有人摘豆角,自己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对方开的是一辆宝马车,有人喝了酒,叫的代驾。其间,陈某某先与老人等发生争执。之后,宝马车上的两名男子下了车,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王成表示,现场有人报警,事后老人到医院检查,只是手肿了,并无大碍。老人的大儿子受伤,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意见书显示,占某某第五掌骨骨折,折处稍移位,系完全性骨折,属轻伤二级。

记者希望与老人的大儿子占某某及大儿媳妇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但王成表示不便提供相关电话。


现场的人员及车辆(网络视频截图)

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8日,记者致电常宁市多个部门核实此事。常宁市公安局培元派出所一名值班人员称,此前接到相关警情。

常宁市人社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单位确实有一名干部叫张某,这件事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常宁市信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该局已进行初步了解,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培元小学一名负责人称,陈某某是该学校的教师,公安机关已联系陈某某了解情况,正在调查。该负责人称,“事发时有行车记录仪,还有人拍了视频。我了解的情况和网上的信息有一些出入。”

常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校方正在等警方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8日,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通过短信回复记者时表示,“公安等部门正在开展调查”。记者多渠道联系张某、谭某、陈某某,但未获回复。不过,上述单位在与记者的沟通中,并未否认此事。


鉴定报告(知情人供图)

公职人员和教师涉事

8日,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经初步了解,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陈某某摘豆角的行为属实,但具体的经过与网传信息有差异。据其了解,6月30日晚,三人吃完饭之后,准备去吃夜宵,路过华岁商贸城一侧的菜地时,陈某某去上厕所时,摘了别人几根豆角,后被老人的儿媳发现,“陈某某对老人儿媳说‘一定会付钱给你’。陈某某还说准备称重。”之后,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其他几个人来到现场,与陈某某发生了口角。其间,陈某某和老人都有点激动,有些言语冲突,两名公职人员比较克制,“他们三个人基本没怎么动,对方人多,他们可能也不敢动。”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安机关调查、定性,涉事人员如果存在违纪情况,后续纪检部门会介入调查处理。

记者提出查看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安机关办案的资料不便提供,至于三人就职的单位也不便透露。此外,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要涉事人员的联系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暂未掌握。

现场三名涉事人员基本没怎么动,占某某怎么受伤的?上述各方并未就此作出回应,还需警方等部门进一步调查。

(文中李阳、王成化名)

极目锐评丨老师夜摘村民豆角引纠纷,别拿“三瓜两枣”不当回事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常宁市两公职人员和一名教师夜里摘村民的豆角,被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7月8日,村民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老人并无大碍,但老人有个儿子受伤,已做伤情鉴定。常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是张某、谭某,另一名教师为陈某某,确因摘豆角引起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摘豆角引发纠纷(图源:视频截图)

摘几根豆角的事,引发纠纷,还引来警方介入,这真是让人没有想到。有网友认为,摘几根豆角不是什么大事,何至于此。

先不说纠纷中有人受伤是怎么回事,这起事件原本就不该发生。引发纠纷的源头,就与一些人脑中“摘几根豆角不是什么大事”的认知有关。

以这起事情来说,来自各方的信息均证实,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事发当晚,陈某某去上厕所时,摘了别人的豆角。这事说起来似乎不值一谈,看到别人地里的菜长得好,眼热之中忍不住伸了手。实际上,是摘了几根也好,是摘了一把也好,这种行为伸手就是错,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

有人以为,摘几根菜不是什么事,这就跟“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一样的荒谬,经不起道德与法律的拷问:别人家的菜,未经允许,为什么要伸手去摘?

虽然当事人在被发现后表示愿意付钱,这个态度是好的,但未经同意擅自摘人家的菜,这是不文明行为,如果涉及一定的数量与金额,还有违法之嫌。人家不计较,一笑了之,那是大度的表现。如果人家同意算钱,也是给了面子的谅解。如果人家不肯谅解,要数落几句,摘菜的人只有认了,因为自己理亏在先。这是被发现了,如果没被发现,摘一把豆角就跑了,岂不是白白占有人家的劳动果实。


警方已介入调查(图源:视频截图)

别说不是为了贪图豆角,只是喜欢这个摘菜的乐趣。要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豆角长得可爱,背后是他人的滴滴汗水,别把自己的乐趣建在他人的付出之上。如果真的眼热这豆角,应该是事先找到主人,说明自己的意图,问一下菜地的主人有没有多余的豆角可以出售,如果对方可以出售,就在一旁等人家摘好了称重付钱。倘若一不做,二不休,看到豆角就下手,这一点都不好玩。事后还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就更不可思议了。本来,摘别人的菜就不占理,即便对方得理不饶人,摘菜的一方也不能把矛盾激化,不能跟着对方一起上火,那是火上浇油、错上加错。

由摘豆角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还有待警方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在此要说的是,摘几根豆角,不是儿戏,生活中常有顺手摘他人瓜果的事,以为是好玩,实际上是缺德,别拿“三瓜两枣”不当回事。一者,这是他人的劳动果实,如果偷拿偷摘,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情节严重的还属于违法失德行为。第二,被侵权者的反应有时也难以预测,如果对方要较真,处理不好的话,小事会闹成大纠纷,要为之付出代价,不值得。

所以,还是要牢记“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的古训,管好自己的欲念与双手,做到“非礼勿动”才是正道。

(来源:常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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